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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2)

个。

王镜澄马上说:“你愿意一直住着都可以。”

“不是不是,就两周,真的就两周。我过年回来就搬走。”

王镜澄不知道一下子涌上来的巨大失落感是什么,好像要把他拉到海底。但他手里的动作没有停顿,白瓷勺在青绿的粥碗里来回搅动:“嗯。”

“茉莉的话,我还挺想带走的,但如果你希望他留下,我就不带他走了。”

“茉莉我会照顾好。”王镜澄打断他,语气有点生硬,似乎是硬生生将茉莉抢过来。

“好吧,那你能不能多给我发茉莉的视频啊,我还想……”王镜澄没有表情,苏子维声音小了下去,不再说话。没心没肺的茉莉在他脚边啃咬拖鞋,苏子维低下头去看猫,避开眼前的尴尬。

苏子维说要走,是因为他没法继续和王镜澄住下去了。换句话说,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他的房东了。

三天前,苏子维在楼上练习,王镜澄上来看他。他想起自己练得差不多了,就说跳一段给王镜澄看。

“这边要有人配合扶一下,我就拿椅子代替了。”苏子维要去搬椅子,王镜澄说:“我来吧。”

“唔,那就站在这里,你看见我过来,就单膝下跪,托住我的手。然后跟着我走到这边,我会后仰,稍微托我一下。”

苏子维迎着王镜澄走去,他果然配合地单膝下跪,伸出一只手。他俯下身,王镜澄的脸离他太近,他能闻到对方皮肤散发出的润肤露气味。这时,他突然感到喘不过气,浑身的皮肤表面仿佛流淌着一层静电。

心跳漏了一拍,就是这种感觉了。

三十二

高中时,他趴在桌子上,脸贴近那个男生的卷起的校服衬衣,几乎能贴到带着体温的布料。他看见布料上的细绒毛轻轻颤动。后来那个男生告诉苏子维,苏子维贴近他时,他感到心慌,仿佛突然失重。一见钟情,那就是他的初恋了。

控制自己不要再向前倾比控腿更难,苏子维几乎要亲上对方的鼻尖。他不敢看王镜澄的眼睛,垂下眼帘盯着他的鼻梁,等待下一拍响起。

苏子维转身向后走去,王镜澄轻轻跟了上来。他微微后仰,结实的胳膊托住了他,他就势向后倒,整个重量依附在王镜澄身上,腰软的像要折断。苏子维跟着音乐挑胸而起,继而T恤依依不舍地脱离温暖的胳膊。全部的肢体接触结束了。

苏子维感到一阵不安。他意识到自己面对王镜澄时心里有鬼了。王镜澄好像什么都没发现,依旧是一张没表情的冷脸,看不出变化。

和王镜澄呆久了,苏子维学会了从不变的表情中他的情绪。这种并不是指他发生情绪变化时有什么可以确切描述的变化,更像是直觉。他小时候常被欺负,骨子里刻上了自卑和胆怯,用此变得善于察言观色。尽管他善于交际,个性活泼,处在人群中总是焦点,一但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就会表现出回避或讨好。

出于最初对王镜澄的恐惧感和情绪感知方面的天赋,苏子维习得这项技能比王镜澄身边的其他人都快。如果王镜澄生气了,他会感到对方呼吸增快,脸皮绷紧,额头两侧的血管充血,浑身散发出压迫感。但这种变化并不是眼睛看见的,是机器都检测不出来的,极其微妙。

苏子维喘着气儿,思维有点混乱。自己快要喜欢上王镜澄了。

直男是一条公认不能碰的红线。喜欢直男,除了得不到回应,还意味着对方可能因此讨厌你远离你,对方可能只是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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