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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一十二章 官断十条路(2/2)

当官合理伤害权十分可怕,真要玩死人,还不当罪名的。

杨一魁却所料的神情问:“是么,是杖刑?而不是杀人?”

“另外察司审阅过了,林同知所奏府役三人残害民,(协***属实,有陈家集里长,老人以千余百姓联名保,程序清楚。”

龚大:“回中丞,有的。”

杨一魁叹:“本抚年少负笈就学,立下救世救民之志,反而为官方知知易行难。”

清朝时就有一个例

此言一,辜明已的脸彩。

因此说官断十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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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大:“辜知府他为首府,难免上下都要打。”

所以刚才杨一魁说的没错,若林延实行斩刑,绞刑其他刑法杀人,他都可以夺他的官职,唯独杖刑不行啊。

“就说若林宗海没有请旨,擅自对犯人以斩刑,绞刑等各死刑,本抚一定上奏天,革除他的官职。但若是杖刑,就没办法了,前朝时有多少大臣死于廷杖,也不见得是天真要他们的命,辜知府你说是不是?”

“王法大如天,本抚即主理一省军政,也不能偏一己好恶。若林同知真的擅刑杀人,吾自当将此事参上。此事林宗海可有文书呈司里?”

辜明已此刻只能自恨倒霉,这周王世怎么没跟他说清楚此事。若是林延杖毙这三人,确实可以不受问责的。

尤其是林延这等临民的亲命官,一念之善可以救人,一念之恶可以害人。

听龚大说完,辜明己目瞪呆的神情来。

因为这是官场的潜规则,用杖刑来杀人,不算死刑。

“是啊。朝廷虽不许州县官施以死刑,却准许州县官,不经通报,对犯人行六十至一百的杖刑,受杖而死,有司官员不用受责啊。”

有个记者沈荩,因披中俄密约,结果怒当朝,上下决定杀之。但时逢万寿庆典,不宜公开杀人,于朝廷改判他立毙杖下。待万寿过后,再对尸以绞刑。

“如何说得?”

朝廷追究下来,我等恐怕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杖刑自古至今都是州县官的权力,这个是很容易作弊的地方,有的人受了一百杖刑后,一穿立即生龙活虎,能跑能

杨一魁对辜明已:“辜知府,既是周王世发话,那此事不可不重视,你替本抚去周王府一趟。”

这其中的分寸,不是看受刑人的质,而是当官的良心。

辜明已走后,杨一魁脸一沉,对龚大:“辜知府与藩王走得太近了。”

龚大:“文书里说,三名周王府府役盘剥乡里,(协***民女,他拿问属实后,各杖六十,但没料到他们挨不住打,被打死了。”

有的人还没吃了十几杖就挂。

杨一魁,抬看着的'清慎勤'三个字:“为官这清,慎,勤三字缺一不可,而今地方官员中能到这三字之人,着实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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