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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一十七章 真相(2/2)

“现在真相大白,而你知情不报,本丞可向察司参你一个纵容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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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延闻言笑了笑,前任府经历乃苏严的旧人,他早有将其调走之意,下让黄县丞担任府经历也算顺手为之。

“民间作价买淤田所得,河工也会拿一笔贿之官府。上一次虞城县决堤,就是因河工决堤淤农田时,黄河大不止,决堵不住而至淹数县。至于鹿邑县决堤是否是此故?下官就不知了。”

吕氏秋就有记载,邺有圣令,时为史公,决漳邺旁,终古斥卤,生之稻粱。说得是有官员为邺令时,引漳溉邺地的斥卤田,将其变为富田。

一步晚,步步晚!

顾主薄原来前脚刚走,就是与林延说这事,黄县丞先机顿失,几乎站也站不稳。

所谓斥卤之地,就是盐碱地,

虽说现在府衙纳文书之事,一般都为知府心腹师爷把持,经历沦为打杂。

黄县丞虽与前任知县早已闹翻,但心想向林延虽举报有功,可检举上司于官场名声不好,若是检举不成,遭到报复如何是好。故而他是前怕狼后怕虎,方才林延询问时,他不愿意回答,待想通了此事,准备向林延检举时,已是晚一步。

听黄县丞说完,林延搁下笔来:“你方才说得事,顾主薄在先前已是与本丞禀告过了!”

黄县丞闻言吓得浑发抖,他在官场没有任何背景,只凭对河工之事熟稔到今日县丞的位置,若林延真要他乌纱帽,他是无求援。

田,以获其利。”

林延:“我手中这奏章,就是向察司参劾前任虞城县知县,指使河工,收受贿赂,以至黄河河堤崩决。”

他是了懊悔不已的神,林延是先问自己的,他反复斟酌不肯告诉林延此事,就是怕若是将此事上去,那么就是害了自己昔日上官。

黄县丞闻言顿时大为惊喜。

黄县丞闻言变,满脸不可置信地失声:“什么,顾鸣中他已是向司禀告过了?”

黄县丞立即:“回禀司,下官……下官一生只懂河工之事,对于官场上这些是是非非,是一窍不通,能避就避。下官糊涂,恳请司饶过下官这一次,以后当报答司饶命之恩。”

府经历与县丞一样都是正八品,但府经历是在府里为官,县丞是在县为官。同样品级的官员,当然是京官大于外官,省官大于府官,府官大于县官。

黄县丞将详情说了一遍,林延想起了宋朝时王安石变法。

府经历,又称府经,乃是知府属官,主官府衙纳文书之事。

林延摇了摇:“也罢,本官就看在潘河台的面上,饶过你这一次。不过本官有一条件。”

黄县丞叹:“下官生死都掌握司一念之间,哪敢与司谈什么条件,上刀山下火海,就凭司一句话。”

古人就有‘斥卤,使生稻粱,躬耕于斥卤’的说法。

汉时引泾田,民众歌曰,泾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

“用河斥卤之地,所得之淤田,一亩所田之五倍,下田之十倍,故而无论百姓,还是豪门大都是趋之若鹜。在归德一亩淤田作价可抵三亩下田,而一亩赤淤田更可抵两亩淤田。”

黄县丞满脸都是激之:“下官罪之,竟得司重,下官以后一切皆仰仗司了。”

这就服了?太怂了吧。

王安石变法里,有一条是农田利法,就鼓励利用利,对农田行淤。淤毁坏民田,庐舍,坟墓,最重要就是容易使堤坝溃决,酿成大灾,因此遭到反对。

黄县丞苦笑:“昔日县尊在位时,顾明中与他称兄弟,没料到这么快翻脸不认人。倒是我还替太尊隐瞒,这世果真是小人上位。”

林延哈哈一笑:“也好,本丞也不要你上什么刀山。本丞手边缺一个治河的帮手,你既熟稔河工之事,本官就奏请吏,将你改职至府衙里任经历好了。”

林延摇了摇,心此刻还在说这个,此人‘官商’实在太低了。

黄县丞立即垂首:“司有命,下官无不答允。”

林延:“黄县丞,虞城县原县令,之前弃城而逃不说,还从河工毁堤中获利。你替他隐瞒是忠,但于大义而言,对百姓而言,对朝廷而言,你的忠又在哪里呢?”

但也是好歹也是知府属官,靠着知府这等正四品大员,远比在州县有前途。

林延笑了笑:“本丞还没说条件,你尚不必答允得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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