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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成年人,也知
后果,自负人生罢了。
那七条准则正是:不顺父母,无
,
,妒,有恶疾,
多言,窃盗。其中不顺父母,
,窃盗这三条休妻还是可以理解的,其余几条那就纯粹是荒谬了。
李俭有心改良这个婚姻制度,不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暂时还动不了。
对比近亲不得成婚时温
煮青蛙之景,这下像是
了
蜂窝。众人纷纷上书据理力争,引经据典要求陛下更改律法,否则他们就抗议到底!
此事定下,李俭又
空看了下大雍的婚姻律法: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少有夫妻选择合离,离婚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男
手中,便是休妻。
毕竟大家都是富贵
生,怎会希望自家后代生
“不好”的孩
比别家大?
既然有整个大雍的数据
支持,这分明就是最直观、最令人信服的证据,除了几个顽固不化的老人家
决不相信近亲成婚的弊端,其余人其实都信了大半。
至于极少数
自家堂、表亲,乃至两情相悦的,疯狂抗议的,既然
到要死要活,就
脆让他们成亲了。
李俭都懒得理会他们。
大雍民风虽然开放,夫妻因过不下去而合离、再行嫁娶的不算少,但传统中因后代问题而被休妻的女
或者哥儿太多了。
此法一
,满朝震惊。
这抗议有用的话要军队
嘛?便直接找了个由
理了几个
的最
的,将为首的几人贬谪
京。反正兵权在他手里,而这些官
到这个地步,
底下完全
净的还真没几个。
而且这律法只说三代以内亲缘问题,第四代就是普通嫁娶了呀,有这么着急么,再等一代不就又能成婚了?
这些完全取消,除非夫妻双方同意合离,否则不准再扯这些理由。
又查清了少许几个支持他的官吏,将过得去的提
了上来。
于是李俭直接修改颁布大雍婚姻律法。将“七弃”改为“三弃”,将“无
”改为合离条件,至于什么“妒”,“有恶疾”,“
多言”,纯粹就是对女
与哥儿的束缚。
同时增加妻
可以因家暴,独守空闺,夫君品行不端的三大理由休夫。正式将休妻律法更改为“三弃三休一合离”。
反正三年后,朝廷必对此事一刀切,这再议亲何苦来哉?
这条论据也算是直接证明,在近亲婚姻中无所
的女
或者哥儿,并非他们问题。
那几个顽固的也拗不过家中人,毕竟朝廷并未说近亲成婚的后代一定会生
“不好”的孩
,只是说这“不好”的可能
,是几十倍、几百倍
于普通成婚。众人一想到自己周围情况,可不是么!那谁不就是近亲成婚的么,先前都夭折了两个孩
,可不就是这个理儿?
李俭将目光放到休妻上。
然后上朝对着百官
:“这科举应当快结束了吧,诸位说朕是否放宽条件?想来新考上的官吏中,多得是接受
大雍休妻有七条标准,所谓七弃。当妻
符合其中一
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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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以下可生育的近亲夫妇若是自愿,亦可自行前往官府合离,各自嫁娶。
于是大多数人对这一律法接受良好,原先在给近亲议亲的也大多装作没这回事儿,默契地停了下来,重新寻找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