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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2/2)

实践证明,鲜情所拥有的,并非只是外表,他十分努力,异常执著,特知,那唯一的信念,就是一个叫顾冉的男人。

无人投靠,没有学历,年纪又小,鲜情甚至偷过东西。索他长得,偶尔能蒙混一下年龄,最後只能在一些不正规的各店里打杂。前提还要抹自己那张脸。

几番思虑之下,天夫人向西夫人提一个要求。让自己见那个孩一面。

十三岁之前,鲜情如普通人一样,有家,有父母,尽他那时并不清楚那个父母,并非生他真正的父母。

知,若是回法国,这个孩定是带不去的。

特顿时挑眉,脸上却一抹惊豔。坦白来说,凭鲜情的外在条件,想成为时尚界独领风的超模并非不可能。

最後顾冉还是把围巾留给了鲜情,并且盯著他的脸说:“你有一双迷人的睛。”

与期望中的一样,鲜情第一次登台,便引了无数目光,自此闪光灯下,T台之上,众生颠倒。然而赢得了掌声的同时,也迎来了阵阵言蜚语。在这个圈里,卖并非稀奇事,不是猜测也好,故意抹黑也罢,鲜情面对那些冷总是不屑辩解,傲视以对。

从此,特记住了这个人。收下了这个人。

小小的婴儿白皙可,哭起来声音更是嘹亮,天夫人看著看著不觉落下泪来。她以为这是她的孩,发誓总有一天要摆脱所有掌控将他再次纳自己的羽翼。却不曾想到,她真正的孩,此刻还在保温箱里,不知是否还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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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他伸的太长,也许是角落光线有些暗,他正巧绊倒一个男人。

特一直好奇,鲜情为何会对顾冉如此执著。当然答案,只有鲜情知

?特第一次见鲜情,那个少年还不到十五岁,挑的材,白瓷般的肤,一张雕细琢的东方面孔,漂亮的珠里是一定。

事情的始端,源於他的养父试图侵犯他。这对於一个十三岁的孩无疑是大的打击,养了他十三年的男人借著酒劲对他爆,撕开他的衣服压在他上意图逞,并且告诉他,他只是他转手买下的。

没有人知,这个世界上,鲜情最讨厌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因为他厌恶自己上与生俱来的一切,如同他厌恶将他育而生的那两个人。

咽下最後一东西,鲜情看著夜间灯火阑珊的丽大都市,黑亮的睛却无半分波澜。他缩在角落里,将自己修长却单薄的裹在破旧的棉袄里。

鲜情用酒瓶砸伤那个男人的,匆匆逃离了家。

鲜情自认为不是要饭的,毫不客气把围巾又丢还给他。顾冉也不气,只是笑笑,大概是冷太久了,鲜情竟觉得那笑容像抹光。

第一次被顾冉留意,已是他半年後的事,在他走完那场D&G的秀。

并无限放大,然而只有鲜情知,这还不够,远远不够。因为他,还没得到他想要的。

西夫人为了让她安心回法国,对她隐瞒了事实。可笑的是,天夫人时刻不敢忘记自己的孩锁骨上有块胎记,而那个在保温箱里的婴儿,其实是上方有块红的蝴蝶记。

发布会结束後,後场庆功宴,那个男人如记忆中优雅温和的托著酒杯主动跟他打招呼,中满是欣赏。也许是因为太激动,又或许是因为太想得到,他不记得自己当时是如何表现的了。只记得最後他趁顾冉醉酒,主动爬上了顾冉的床。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想象中发展下去,半醉半醒中,顾冉冰冷的眸,一个反手将他摔下床。接著视同垃圾般看了他一,毫不犹豫起离去。

而这句话,鲜情记住了。

作为时尚界首屈一指的金牌经纪人,想见他的人多得是,愿意不吃不喝在公司门等他三天三夜,忍受太暴晒,只为见他一面的人,却不是那麽多。

“因为我想亲自穿上顾冉设计的衣服。”

西夫人闻言犹豫了一下,最终同意了。而那个被抱到天夫人手中的孩,便是同样刚生数天的穆时。

对方有张英俊的脸,但这完全不是引鲜情的地方。顾冉围著一条大红的围巾,一件咖啡的呢绒风衣,趁著他大的躯,显得极风度。他毫无抱怨的起,走了一步後,又转。接著把围巾递给了鲜情。

---?

所以天夫人当年见到的婴儿的确是穆时,只不过穆时确实不是她的孩。?

☆、番外之超模梦

鲜情见到特後,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成为你手下最优秀的超模。”

特是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兼‘调教师’,这是从各个方面而言,他将鲜情的魅力无限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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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情意识到自己犯了错,可他并不後悔,也不气馁,因为他知,那个男人,迟早有一天,是他的。

从此,鲜情没再见过这个男人,里却印上这个男人的样。直到一年多後,他偶然在报纸上看见顾冉。也正是这一刻,鲜情心里,开始了一场超模梦。

“你为什麽想这行?”

特手下磨练了两年,正式踏上T台前,鲜情去了一件事,他指著自己上方的那块蝴蝶机,对特说:“这块记,我要抹掉,一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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