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分卷阅读3(2/2)

“……”

信誉和碑这东西,无形价值不可估量,但要是反噬起来,就是再多的钱也挽不了尊。

“证人,请向法陈述你的姓名、年龄、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和家住址。”

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邓鑫,你能否保证自己会如实作证?”

他的私人客好些是介绍来的,一个介绍一个,但并非每份合同都是他亲自面负责签订。他的事业能够得风生起,完全靠着他在业内良好的信誉和碑支撑。

“确认啊,我真的还没付款啊!也幸好钱还没给他,要不然我的钱不也被姓裴的挥霍一空?不过我签了合同的,白纸黑字,了手印盖了公章,这可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听说其他受害人连合同都没签,就只有个QQ聊天记录和银行的付款证明。法官大人,他们的钱还能要得回去吗?”

他一个有有脸有地位的社会英,硕士毕业的材生,学校的荣誉,家里人的骄傲,哪里承受得了诈骗犯这样伴随一生的耻辱?!

他挠了挠,才支支吾吾:“可是直到今天为止,我都还没有划款吶。只因为我老婆发现了我藏了私房钱,吵着闹着要我如数上,所以我本就还没有履行合同。他说的那250万元的投资款,并不是我的。”

他何尝不懂律师的意思?

他的辩护律师第六次朝他暗使

第2章囹圄(2)

“本人已向法示了我的委托人给被告划款的银行转账支票,单据上确切的注明了款项用途为‘本金'三个字。同时,一并附上被告通过QQ骗取李明先生钱财的聊天记录截图。”

“你胡说八!你凭什么认定跟他聊天的人就是我?!”

对方却并未看他。

“我的委托人提的诉讼请求是:希望法院判决被告返还他的本金,并加算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所有的原告都声称是你在博客文章中透的群号,刚才已经给你示了博客文章的截图,你没看见?”

一个胖笑嘻嘻的走

法官其实很不想再问这句话了,因为被告只会有一回答。

“请法警传唤证人邓鑫!”

审判长,然后看向他,“被告,你对受害人代理律师陈述的内容是否有异议?”

“就是说被告收到的250万元并不是你预备由被告投资理财的250万元?证人,你确认吗?”公诉人追问

律师举双手,了个无奈的投降状,脸上刻意装来的苦笑看得他恨不能冲过去一拳将其打得稀烂。

的开信息以及该账的资金清单,上面显示的银行账姓名、份证号全是你的。另外,每一笔来款资金我们也查了,跟受害人提供的划款单据对一致。”公诉人向他示证据。

“我叫邓鑫,29岁,1981年5月4日生,燕城市黄岗区盛源汽行老板,现居燕城市黄岗区广顺路20号。”

律师唯有连连摇叹气。

可笑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2010年9月中旬,同其他受害人一样,被告裴振亨通过QQ与我的委托人李明先生私聊。他声称其可以帮忙炒,亏损完全由他承担,盈利则提成30%,包赚不赔……”

说到这里,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我……我不知,我不知为什么会这样!”他神情惶惑的看着那些加盖了银行鲜章的证据,疯狂摇,“法官,我完全不知他们为什么要往我卡里打钱!我是冤枉的,冤枉的!那个荐的QQ群也不是我建的,你们应该想法去查一查那个群主的真正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有不一样,男主复仇言情文,这题材看过吗?亲。

“能保证。”

他视而不见。

心不住往泥潭下沉,越陷越。那颗红的心终于看不见本来的颜,它浑爬满了灰黑的厚重的淤泥,还在费力的动着,但已开始散发了陈腐的恶臭。

……

果不其然。

张万分的盯着那个胖

“被告人在金圈中是很有名气的人,开了家投资公司,正在私募权投资基金。我的委托人曾向圈内人打听,被告理的基金规模上亿。且他还上过电视,过访谈……因这些因素,使得李明先生对其十分信任,本不会想到被告会为了贪他的两百多万而自毁长城。”

“我是受害人李明的代理律师,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李明先生因国公而无法到起诉,他已委托我代他诉讼请求。我的委托人李明是本案最大的受害人,涉及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开新文啦,本章留言都送红包,后面章节也有留言送红包哦,仔细看作者有话说,么么哒(* ̄3)(ε ̄*)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还有,公安机关也请了专业技术人员检查了你的电脑,你的博客并没有被黑客攻击或是中病毒的迹象。这是公安局的技术鉴定书。请问你还有什么话说吗?”

“于是,在尚未签合同的情况下,李明先生便快的将炒所需的本金250万元打了被告的个人银行账里,让其帮忙盘买卖票,约定半个月结算一次提成费。哪里想到,一周之后就爆发了被告人间蒸发的消息。”

“OK,OK,我不提你的名字可以了吗?”

公诉人问:“证人,被告人裴振亨声称自己收到的250万元乃是你的投资款,属于为客正当理财的投资资金。请问被告所述是否属实?你能否提供投资款的划款证明以及相应的投资合同?”

“报告领导,我的确是到梧桐投资公司去签过一份投资合同。他们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嘛,我查过的,属于合法经营。而且裴振亨还上过电视,我觉得他好像靠谱的,所以我就打算将自己的闲钱给他帮我钱生钱,,这可比存银行定期啊。”

面对公诉人的一步步问,他裂,只知:“不!我不知,我什么都不知!”

“法官,我已经说过了我对这一切一无所知,我什么都不知!”他狠狠的脸颊,分外无力的:“我不知这个李明从哪里冒来的,我也不知他怎么会给我打款两百多万。那250万元是我的客划给我的,我们签了投资理财合同!”

他没有过那些事情,要他坦白什么啊?稀里糊涂的担下他们指控的罪责吗?凭什么要他认罪?荒谬!

法官没有理会这个问题,转过脸去问另一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